关于加强校园机动车管理的通知
为进一步规范校园机动车管理秩序,保卫处将从开学之日起对入院机动车实行以下管理:
一、现代化教育中心楼的两侧楼洞以及大台阶下禁止停放机动车,车辆需规范停靠在楼前广场或楼后车位内。
二、教职工新购车辆未办证的,请及时到保卫处办理车证,以备入校时门卫查验。
保卫处
2010年2月25日